7月31日,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发布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该条例的出台,无疑对日渐增多的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。 为把该条例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,9月30日,深州市医院召开了中层干部培训会,就新出台的《条例》进行了深入的解读,院长、党委书记张占学强调《条例》是继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后又一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权威性法规,为更好地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、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、维护医疗秩序、保障医疗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保障。全院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,全面掌握,提高预防医疗纠纷的自觉性和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的执行能力,为医院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氛围。 会上,医患办公室和医务科负责人在对《条例》进行详细解读、并就重点条款进行强调后、指出了新条例的四个亮点。一是医务人员的责任更大了,对病历书写的时效性要求更严了,病历对患者来说全透明了,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、责任意识已成为医务人员的必修课。二是开宗明义就把“预防”置于“处理”之前,体现了关口前移、以防为先的理念之变和以患者为中心、从看“病”到看“人”的转变。三是法律界定明确、具体,在一些关键环节排除了纠纷发生的隐患。四是将医疗纠纷的处理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,有利于多点发力 、形成合力。他们计划在今后的日子里,要对该条例进行分阶段的深入培训,让全院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条例中提到医疗纠纷中风险点,对预防医疗纠纷提起高度重视,对处理医疗纠纷坚决按法规办事,进一步和谐医患关系,让医患双方都满意。 为保证该条例的顺利实施,张院长在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: 一、要充分认识该条例的重要意义。张院长强调,这个条例对于依法处理医疗纠纷、妥善化解医患矛盾、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,以及通过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将发挥重要作用,全院上下都要充分认识这个条例的重要意义,把该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得更好。 二、要全力做好《条例》的宣传贯彻工作。张院长强调,该条例涉及医院所有干部职工,要针对不同对象抓好条例培训,让人人知条例、懂条例、用条例。同时,要搞好社会宣传,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,以更好地引导群众和患者能够依法解决医疗纠纷,增加医患双方的法律意识,做到依法维权。
三、一定要做到关口前移,确保从源头上防范医疗纠纷。张院长强调,医院有着高技术、高风险、高情感的特点,所以必须注重医疗安全,提高服务质量,特别是要注重人文关怀。所以,实现关口前移,是贯彻落实该条例的重中之重。只有做到关口前移,才能更好地预防医疗纠纷和处理医疗纠纷。
四、要完善相关保障措施。张院长强调,要结合本院实际,采取更多的得力措施,抓好该条例的落实。各科室主任要担起第一责任人的重担,组织好本科室、本部门的学习和贯彻,要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坚决把条例学习好、落实好。同时,要在贯彻条例的过程中注意发现新情况、新问题,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。
转自《衡水日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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